
时间:2024-03-07 9:16 浏览量:10
第一章总则
第一条自习室是供全校读者自主学习的公共场所,凡本校教师和本校学生都有权利使用。
第二章自习室使用规定
第二条自觉爱护室内设施,请勿自行挪动阅览桌椅,或将桌椅携出室外,请勿在阅览桌椅及墙壁等处写字作画;自觉维护室内卫生,请勿在室内吃食物。纸屑、杂物等请放入垃圾桶内。
第三条自觉保持室内安静,不能在室内喧哗、嬉戏聊天;所携电子设备一律设置为静音状态,不能在室内拨打或接听电话。
第四条自觉保持一人一座,严禁用书本、学习用具及其他物品等占据座位,自习座位随来随坐,人走座空。
第五条图书馆不负责看护或保管读者的个人物品,手机、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,请随身携带,人走物随,如有遗失,责任自负。
第六条对于不遵守公共学习场所秩序的读者,其他读者有权制止和批评,对不听劝告和扰乱学习秩序的读者,图书馆核实后报有关部门或学院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。
第七条安全用电,请勿自带多用共用插座或多级分用电源。
第三章其他
第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,由图书馆负责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