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时间:2024-03-06 9:06 浏览量:10
第一章总则
第一条为加快资源流通,提高文献资料利用率,更好地服务学校学科专业建设、教学科研活动和人才培养需要特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章外借制度
第二条本馆实行开架借阅方式。读者必须持本人完美校园虚拟卡(学生)或教工卡(教工)进入图书馆并办理借书手续,他人不得代办。
第三条未办理外借手续的图书及期刊资料一律不得带出借阅处。借出的图书资料以及期刊不要在同学、同事中相互交换。
第四条图书及期刊资料外借后,要查看有无破损或缺页,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声明。否则,在归还书时,将由借阅人承担损坏责任。
第五条学生借书限20册,其中社科类图书限10册,自科类图书限10册;社科类图书借阅期为30天、自科类图书借期为90天。教师借书限30册,自科图书可借20册,借阅期限180天;社科类图书10册,借阅期限90天。
第六条所借图书应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归还,不能超期。如仍有需要,可办理续借手续。在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内到期的图书可顺延至开学后两周内归还,不作为超期处理。
第七条教职工离职(包括离职、退休)、学生离校(包括毕业、休学、退学等)时,如有在借图书需尽快联系图书馆办理还书手续,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个人承担。
第三章阅览制度
第八条报纸、期刊、工具书(如字典、手册)等文献资料,仅提供馆内阅览,不得外借。如有特殊研究和学习需求,须提出申请,经图书馆同意后,办理临时借阅手续。
第九条报刊全部实行开架阅览,读者可根据需要自行取阅,每次只限取一本期刊,阅毕归还原位置。
第四章其他
第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,由图书馆负责解释。